第35章 黔东苏维埃根据地其他事业的发展(1 / 2)

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黔东革命根据地的文化、教育事业,在苏区财政十分困难和战争环境下,通过各级苏维埃政府的不懈奋斗,也都有所发展。

1934年5月11日,红三军刚刚踏进黔东,就印发《中国工农红军的任务和纪律》,提出“保护学校、教员、学生及一切文化机关与祠堂庙宇”。6月25日,由军委会颁布的《雇农工会的斗争纲领及其组织方法》中规定:“出报纸、组织俱乐部、工人学校是工会的经常生活”。6月26日发布的《沿河县第五区区革命委员会斗争纲领草案》指出:“工人农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信教、信神之自由”;7月8日,湘鄂川黔边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秘书处编印的《乡苏维埃》中要求:“乡苏维埃要坚决发展革命的文化工作。(1)要创办乡村革命俱乐部。(2)要创办苏维埃小学。”9月9日,湘鄂西中央分局发布的《通告·黔字第一号》要求各级苏维埃“建立一种能够公开的组织或团体以团结群众,例如,俱乐部,学校,甚至是各种行会等等。……在群众中去进行革命的宣传、鼓动和发动革命的斗争。……同时,我们必须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只要是有群众团集的地方,即令他是守旧的人如神会神坛……,我们党必须参加进去,在群众中进行革命的宣传鼓动组织的工作,发动他们的革命斗争。”等等。

党和苏维埃政府的这些指示、要求表明,文化教育事业是苏维埃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事业。特别是通过总结湘鄂边失败的深刻教训,在黔东第一次提出革命文化工作的任务,指出“文化教育工作必须开始,这对于苏维埃的政治影响和训练工农群众的干部有莫大的意义。”由此可见,革命文化和教育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黔东革命斗争中的一条重要战线。

党和苏维埃政府关于发展文化教育的指示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具体地说,抓了以下七项工作:第一,红三军从军直属机关中抽出一百多名干部,各师警卫部队中抽出部分指战员组成工作队深入各县进行宣传;其次,组成以樊哲祥等为队长的宣传队分赴各地,在醒目处书写大量的标语、口号。标语、口号中,除常见的外,还有一些用汉字巧妙组合成的画,如“蒋介石是帝国主义的走狗”一幅,竟是一幅癞皮狗形象的壁画;第三,在南腰界等地创办了红军小学,在教学过程中结合黔东实际编印了《苏维埃小书》等教材,广招贫苦农民子弟人学;第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黔东各地有每逢喜庆事都要跳花灯,吹唢呐或对歌的风俗,苏维埃政府因势利导,组织进行民间娱乐。例如,在攻打玛瑙洞胜利的当晚,红军同麻阳老寨百姓举行了庆祝活动,吹唢呐,跳花灯和唱山歌,一直到深夜。群众文娱活动不断得到发展,红军和当地百姓共同创作了不少山歌,非常流行的有《瓦解敌军歌》、《红军歌》、《十杯酒》、《红旗飘扬》、《一把扇子》、《贺龙红军来黔东》、《红军恩情比海深》、《发展苏维埃》、《练兵歌》、《沿河有条乌江河》等数十首;第五,开办了训练当地工农干部的训练班,还在红三军中建立了干部训练大队,培养了大批为党的路线坚决斗争的政治、军事干部。1934年9月15日《湘鄂西中央分局(给中央的)报告》中说:“军委会办了政治训练班,学生百五十人,尽是苏区本地的,已训练了一个多月,可派出四十人工作。”对红军指挥员的培训,“第一期的干部大队业已毕业(三个月),第二期正在开始,同时军政治部有短期流动训练班与地方工作部、地方工作人员训练班”,“现在军政治部有地方工作部,有地方工作训练班,各师有宣传队,连有流动宣传队”;第六,完成了湘鄂西中央分局下达的“建立党报、组织党报编辑部”的任务,创办了《红星报》。《红星报》是在小册子“战士的话”的基础上创办的,单张,虽然出版时间未作严格规定,但每周都要出二至三期,每期油印100至200份,内容十分丰富,编排灵活,除刊载苏区建设情况外,还有连环画连载,寓政治性和趣味性于一体,深得苏区军民喜爱。第七,编印了诸如《农民协会的纲领及章程草案》、《工农自卫队的任务及章程》、《雇农工会的斗争纲领及其组织方法》、《农村工人保护条例》等等上百份文件和法律法规。这些文化、教育上的举措,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起到发动群众、教育群众、鼓舞群众、推动苏维埃运动迅速发展的特殊作用。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开创与发展

党和苏维埃政府十分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建设。不仅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之“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失业救济和社会保险等”政策,在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农村工人保护条例》,指出“本条例经特区革命委员会公布后执行。凡违犯本条例者,须受到苏维埃法律之制裁。”

《农村工人保护条例》共九章四十四款,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作了政策规定。劳动时间问题,其中规定:所有劳动者通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作额外时间之工作,须得额外工资”,“十六岁至十八岁之青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十四岁至十六岁之童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日半小时至一小时休息”,“农村工人,每月须有四天休息。”关于工资问题,《农村工人保护条例》规定:“农村工人之工资,不得少于由劳动委员会规定之绝对最低工资额(较革命前须增加百分之二十)”。“苦力工人之工资额,须较普通工人高三分之一。”“农忙时额外工作,须得双薪”,“工人因必要的假期,如在选举时参加职工大会和会议,出席苏维埃大会等,不得克扣工资”。还规定:“所有工资须用现金支付。每半月交付一次,直接交给工人本人。”

《农村工人保护条例》还对女工作出专门规定:“禁止女工作举重或作危险的工作”,“女工产前产后休息两个月,工资照发”,“怀孕、哺乳小孩的女工,严格禁止做险工”,哺乳期“每二小时可休息半小时来哺小孩,不扣工资。”《农村工人保护条例》还提出女工与男工同工同酬,“女工青年与成年男工做同样的工作,得同样的工钱。”“男女同工同酬”的政策,扫荡了千百年来男尊女卑的封建礼教,为妇女争取平等经济地位,奠定了法律基础。

《农村工人保护条例》还对工人的学习、培训作出规定:“在工会与雇主所定之集体合同,应规定特殊条文,由厂方供给设立工厂学校或商铺学校,以提高十四岁至十八岁青年工人的训练程度,并给他们普通教育。至于富农商人雇用之雇工牧童,则须津贴其纸笔书籍之费用”,同时,要求雇主发给雇工劳保用品,规定“雇主每年应发给雇工棉衣一套,夹衣一套,单衣两套,袜子两双,鞋子两双,手巾、帽子、斗笠等”。

关于社会保险问题,《农村工人保护条例》提出:“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从特别贮备的基金中拿出一部分付给工人”。要建立社会保护基金制度。“社会保护基金,由雇主支付”,“社会保护所有责任,与执行社会保护法,由劳动委员会经过他的社会保险局来进行”,“所有被雇用工人,都可以得到社会保险优恤。”“在革命的期间,不许地主富农无故辞退雇工,如果辞退雇工,须支付包括三个月工资伙食之辞退金。”此外,还特别规定:“苏维埃法律保证职工会的行动自由,宣布并领导罢工权,交涉并规定合同权等,并津贴雇农工会相当的经费,拨给雇农工会好的房屋”。

《农村工人保护条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施。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部门——劳工部。区、乡苏维埃率先在特区工厂商店进行了贯彻落实,部分区、乡苏维埃派出干部深入私人工厂、作坊和店铺进行了宣传、贯彻落实。劳工部的干部深入到区、乡苏维埃对《农村工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苏区内的工商企业中实行了等级工资制,按工种、劳动强度、工作量和技术熟练程度确定工资,半月发放一次,现金支付。同时较革命前增加了工人的工资。1934年9月15日,《湘鄂西中央分局(给中央的)报告》中汇报说:虽然“劳动法的执行,还没有系统的执行,不过,在有些区域,工资已经增加,例如淇滩市镇挑水工人,每担水由50文增至100文。刀坝的手艺工人,他们自己提出增加,由800加到1200文,零工由300到600文,增加百分之百。”

三、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特区苏维埃政府十分关注劳苦大众的疾苦,在《农村工人保护条例》中提出:对“普通病、失业、残废、母亲与婴儿、死葬、医药”等实行优恤,注意“安全卫生的保护方法”,“雇工所得疾病,应由雇主出资治疗,病假中不得克扣工资”,提出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问题。在促进根据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苏维埃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建立红军医院,解决苏区缺医的难题。1934年6月红三军进驻枫香溪后,立即建立了枫香溪红军医院,后随红三军军部迁至南腰界。红军医院无论是在枫香溪还是在南腰界,除收治红军伤病员外,还收治劳苦百姓伤病员,许多时候还派医生背着药箱上门为老百姓治病,当然,由于医生较少,不可能大量出诊,但红军泽及范围还是比较大的。枫香溪、沙子坡、土地湾、南腰界,至今还流传着红军为老百姓治病的故事,红军医生董家龙因为治好农民子女的病,不知当了多少农家子女的“干爹”。为老百姓治病不收钱,不收礼,不吃请,不留个人真名,老百姓从红军医生身上认识了红军,认定“红军是老百姓的队伍,”因而,积极支持革命,踊跃参加红军,热忱地为苏维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很快,红军和老百姓建立起了鱼水关系。

第二,财政拨出专款,购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解决苏区少药的难题。黔东边远贫困,医疗卫生十分落后,再加上国民党军队对苏区的“围剿”和封锁,根据地内药品特别是西药奇缺,许多疑难重病,医生已经确诊,但没有药,眼睁睁地看着伤病员病情恶化甚至死亡。贺龙得知后,即命令各级苏维埃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财政的支撑下,不惜代价进口药品。各级苏维埃政府立即行动起来,他们派出一些干部化装成商人到敌占区购买药品,还通过减税免税和奖励的措施,发动进步商人到苏区附近地区分散采购药材,红三军派出红军战士化装潜去敌占区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贺龙军长还通过统战对象和“老关系”筹集药品。这些办法的实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先后分散从酉阳、秀山购进了大批药品,其中不乏紧缺药品,如治疗疟疾的特效药——奎宁;红军通过关系,从武汉购进了一些医疗器械;贺龙军长的老关系——“袍哥大爷”龚渭清筹集到一批药材送给贺龙军长,为此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一大批药品和器械的进口,大大地缓解了苏区缺医少药带来的困难。

第三,群策群力,利用梵净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中草药解救伤病员的痛苦。梵净山的中草药治愈了千千万万黔东人民的病。当红三军在老百姓中树起“红军是穷人的队伍”形象后,这些乡土医生自告奋勇地为苏维埃服务。他们带领群众上山源源不断地采来中草药,一篓篓送到红军医院,还有一些乡间名医和红军医生一起为军民服务。在南腰界,参加红军医院工作的乡土医生多时竟达六七十个,他们有的处方,有的配药,有的煎药,有的护理,使一个个伤员病愈出院。的确,梵净山周围的乡土医生和梵净山中药材为根据地医疗卫生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拓宽医疗渠道,把“医院”建在群众之中。红军初到黔东,因水土不服,不少官兵呕吐、泻肚、生干疮,许多农家有治疗这些疾病的行之有效的土办法,一些农民还掌握正骨、消毒的土良方。红军医院床位有限,为了减轻红军医院压力,同时让患者尽快恢复健康,红三军军长贺龙指示,依靠苏维埃政府和人民群众克服困难,把“医院”建在群众之中,将患有这类疾病的伤员寄托在有医治能力的农家治疗,这些农家在苏维埃管理下,担负起对病人护理、治疗和生活照料的任务,苏维埃政府给予他们适当的报酬。通过这一途径,许多较轻的病号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很快恢复了健康,回到自己的岗位。

四、保密事业的开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