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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她身下红马飞驰而去,刘季回头看了眼瞠目结舌的一帮同事,再一马鞭抽打,大黑马嘶鸣一声高高跃起想把刘季甩飞出去,刘季一手死死扯住马鬃毛再加一鞭。
别山切割出的田地横平竖直,所以这田中道路也笔直延伸。
前面的红马已飞驰而去,刘季哪会骑马,他只骑过牛和驴,所以哪怕他再如何抽打,这匹矫健的大黑马就是不愿意追赶。
没奈何的刘季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一团火红色身影越跑越远。
这女子便是吕家小姐吕雁,她今天穿着身红色紧身骑装,为了防晒,她身上还穿了件薄如蝉翼的红丝绸风衣。
在别山,女子骑马很常见,但能人马合一的却只看见这吕家小姐。
吕家小姐吕雁可从来不是娇滴滴的小姐,她很热情奔放,性格更是直爽大方,而且喜欢打球骑马运动。
所以吕雁的美丽是矫健的身材,结实的筋骨,和阳光高雅的气质。
是的,吕雁的高雅超过娇滴滴小姐一个量级,所以她便像一匹无法征服的野马,可这样的野马越发让追随者仰慕痴迷,刘季肯定也是其中之一。
吕雁转身才发现刘季远远落在身后,这家伙此时被狂暴的黑马虐的手忙脚乱,可这家伙有股子狠劲,黑马想胡乱蹦跳虐他,他也拿马鞭不停抽打黑马。
吕雁放慢马速让刘季的黑马追赶上来,两马便齐头漫步在稻浪之中。
“你不是说会骑马吗?”
“这马不听使唤。”
“是你骑术不精好吧!”
“惭愧,家中贫困,只会骑牛,我以为差不多。”
“你这人倒是有趣,你也不怕被摔死。”
“死在小姐面前也值了。”
“找打,学什么浪荡子,你喜欢看《沈园春梦》”
“说不上喜欢,闲着无聊看过,”
“还看过什么小说?”
“别山君的小说都看过,”
“喜欢哪一部?”
“《大秦帝国》吧,《第一滴血》也不错。”
“肤浅,男人都喜欢打打杀杀东西,”
“你呢?”
“我啊,我喜欢看《周史》,”
“有这小说?市面上没看见过。”
“不是小说,是史书,还在修,我有幸参与。”
“啊,你竟是史官?”
“不是,参与修《周史》的人很多,这不是一两人能完成的工程。”
“为什么要花这么多心思修已经亡国的历史?”
吕雁鄙夷的看着刘季道:“你很肤浅,别山君曾经说过:历史给人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未在历史中吸取过任何教训。”
“……”
“所以,修前朝历史的目的是总结教训让我们不犯同样的错误。”
刘季有点抓狂,吕雁的谈吐超过了他的认知之外,他听不懂,是的,他听不懂吕雁的话,他看吕雁如高山仰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