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漠北硝烟(1 / 2)

元狩四年,卫青、霍去病率十万铁骑出定襄。刘彻登上长安城头,目送旌旗蔽日的大军西去,风中隐约传来《塞上曲》的胡笳声。他抚着城墙上的堠火遗迹,想起高祖白登之围时的狼狈,指节因用力而泛白——今日,他要让汉家的铁骑,踏碎匈奴的王庭。

祁连山下,霍去病率八千轻骑奔袭数百里,如天兵降临般突入匈奴休屠王大营。星月辉映下,他望见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在帐前闪烁,那是匈奴人视为神明的象征。“取彼金人,捣其巢穴!”少年将军的怒吼惊起夜枭,汉军弯刀划破匈奴贵族的穹庐,鲜血溅在金人的眼眶上,宛如血泪。

消息传回长安,刘彻拍案而起,以黄金铸造酒樽,亲自为霍去病斟酒:“冠军侯此战,直捣龙城,真吾家千里驹也!”霍去病却跪地叩首:“匈奴未灭,无以家为!”少年的盔甲上还沾着祁连山的雪粒,目光却已望向更遥远的漠北——那里有匈奴单于的龙庭,有大汉将士未竟的夙愿。

卫青率部穿越戈壁时,风沙蔽日,士卒们的水壶早已见底。向导指着远处的赵信城说:“此乃匈奴囤积粮草之地。”卫青却下令绕道,副将李广急谏:“大将军何故避战?末将愿率本部为前锋!”卫青望着李广斑白的鬓角,想起文帝曾说“李广难封”的叹息,沉声道:“单于主力未现,不可轻进。”

决战当日,霍去病率军出代郡二千余里,与左贤王部展开厮杀。他的战马踏碎匈奴人的“狼头旗”,长枪挑落左贤王的金冠。当鲜血染红狼居胥山的牧草时,这位二十一岁的将军勒马而立,望着瀚海般的草原,以匈奴礼节祭天——这是汉家将士从未抵达的高度,是华夏文明对漠北的首次宣言。

刘彻在长安收到捷报时,正对着太初历的修订稿沉思。案头的地图上,用朱砂标出的“狼居胥山”如同一粒鲜红的朱砂痣,点缀在大汉的北疆。他忽然想起张骞曾说,在大月氏国,有人见过蜀地的竹杖——原来这天下,远比他想象的更大。

未央宫的庆功宴上,霍去病捧着匈奴单于的符节起舞,席间响起激昂的《秦王破阵乐》。刘彻望着这位外甥,忽然想起他初为嫖姚校尉时的模样——那时他还是个在未央宫走马射箭的少年,如今却已成为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苍狼”。

宴罢,刘彻独上清凉殿,摸出那块随葬高祖的白麟皮。皮上的纹路已被岁月磨平,却依然透着股野性的力量。他望向北方,仿佛看见卫青的大军正穿越阴山,霍去病的旌旗在贝加尔湖畔猎猎作响。风卷着殿角的铜铃,叮叮当当,似是漠北传来的马蹄声,又像是盛世的钟鼓,正在为一个帝国的崛起而轰鸣。

第十七章:轮台罪己